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检察和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构建大保护格局,根据省检察院、省文物局相关工作要求,嘉峪关市检察院与市文旅局制定《关于联合开展长城保护检察监督“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对嘉峪关市境内现存37.6公里长城墙体,单体建筑敌台19座,烽火台30座,关堡8座,进行全面巡查。
专项监督活动共发现问题线索66条,对线索分类后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
针对明长城嘉峪关段部分点段保护铁丝网倾倒,保护范围人员,车辆随意进入、旅游公路道路安全隐患,威胁长城本体、保护范围内架设木质三角架,影响文物安全和文物环境风貌等问题,通过向文物行政部门和长城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向文物保护直接责任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各责任主体强化完善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三责一体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将长城保护的重点工作从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防,破解长城保护难题,提升长城保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