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在嘉峪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的借款纠纷案件中,担保人杜某甲及其妻子与案外人杜某乙通过虚假仲裁,将法院查封的涉案房屋抵扣给杜某乙,逃避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经法院二审和再审程序,决定执行案涉房屋。案外人杜某乙以“双方仲裁调解有效”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
【履职情况】
检察机关调查审查后发现,杜某乙等人存在通过虚假仲裁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遂以该案为基础,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系列监督。省市两级检察机关上下协同,从嘉峪关仲裁委员会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调取近10年的仲裁案件信息与法院财产保全数据,研发商事虚假仲裁和执行审判违法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发现相关线索123条,将线索分类移交,促进行业治理和源头治理。
【典型意义】
该案通过监督纠正虚假仲裁行为,有效遏制了通过恶意串通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维护了法院执行与仲裁程序的严肃性。通过运用大数据建模筛查线索,实现了从“个案监督”到“类案治理”的升级,为防范虚假仲裁提供了可复制的技术监督路径。通过线索分类移交和行业治理建议,推动仲裁、法院、检察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上减少虚假仲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推动实现“办理一件、解决一类、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该案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年度全省十大优质案例,被甘肃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