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宣讲活动中,检察官首先从危险驾驶罪立法的背景讲起,让驾驶人员认识到危险驾驶罪的立法意义,防止醉驾的发生和蔓延。其次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后果,让机动车驾驶员认识到哪些情形属于危险驾驶的行为,在构成危险驾驶罪后个人将会面临怎样的刑事处罚,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什么样的损害后果。宣讲过程中,检察官与在场驾驶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其中部分驾驶人员提出疑问,针对驾驶人员的认识盲区,检察官依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判例,当场给驾驶人员答疑解惑,并再次提醒每一位驾驶人员,饮酒后不要去触碰任何车辆,包括酒后挪动车辆、醉酒后隔夜驾驶机动车以及醉酒后驾驶电动车等,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宣讲结束后,每一位驾驶员承诺,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绝不酒后驾驶机动车。
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新需要,在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中,搭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铺设一条安全驾驶的平安道路,从而降低危险驾驶案件的发生率,为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