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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 为受伤的她撑腰

时间:2024-10-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感谢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我终于拿到赔偿款了……”近日,支持起诉申请人毛某在收到最后一笔赔偿款后特意给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分享好消息。

2022年7月,为了再给儿女“搭把手”,已经54岁的毛某与丈夫经人介绍来到嘉峪关市务工,在徐某承包的工地上负责土建工作。工程即将竣工之际却突生变故,一阵大风吹倒了刚刚砌好的围墙,不偏不倚砸倒了正在干活的毛某。毛某因腰椎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29天的治疗康复出院,花费医疗费共计2万余元。

毛某出院后与徐某商量赔偿事宜,考虑到徐某在出事后积极承担救助义务并支付了全部治疗费,毛某决定放弃申请伤残鉴定的权利,要求徐某赔偿5万元。徐某同意后给毛某出具了一份欠条,并一再保证工程款结清后第一时间支付赔偿款。出于信任,毛某拿到欠条后就放心地回老家养伤,没想到之后徐某一直以经营困难、工程未结算等理由搪塞,直至两年后仍未支付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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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着打工挣点钱给孩子们减轻点负担,谁成想我反而成了负担。”2024年5月,无奈的毛某听从工友建议向嘉峪关市城区法院递交了诉状。

初步审查案件后,城区法院认为毛某系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因意外受伤,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遂根据法检两院签订的《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将线索移送城区检察院。城区检察院同意法院意见对该案依法受理。

毛某与徐某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是否显失公平?这个问题成为办案检察官关注的重点。为了避免毛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办案检察官专门征求了嘉峪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意见,鉴定人员结合毛某提供的病历资料,认为补偿协议确定的5万元补偿金在合理区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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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日前,法院采纳该院意见,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释法说理,厘清各自责任,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徐某分期支付毛某各项费用共计5万元。日前,毛某已收到全部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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