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察风采 > 正文
检察风采

检察事业,我永远在路上---记市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杨丽娟

时间:2020-11-14 来源:  作者:政治部 点击数:

检察事业,我永远在路上---记市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杨丽娟

打开梦想,思想萌芽

梦想是一个人奋斗与前进的动力,为了梦想坚持不懈的努力,更是人生最大的收获。从考入大学接触法学的那一刻起,她就默默地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将来有机会成为一名检察干警,必当忠于法律,忠于检察事业,她就是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杨丽娟。


2017年12月,杨丽娟进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成为检察队伍中的一员,打开了梦想的第一扇门。她被分配到了公诉部门,在这里她开始接触法律知识如何在实践中一步一步操作实现,认识到了检察官这份职业的真正含义,体会到了检察官这份职业沉甸甸的重量。因为她明白自己面对的已不再是书本上虚构的案例,而是真实案件,检察官作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将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从这时开始她下定决心要严格依法办案,要对得起胸前的检徽和肩上的责任。

作为一名年轻干警,杨丽娟对案件办理没有太多的经验,因此在跟随检察官办理每一起案件时,她都虚心请教,认真和检察官探讨自己的看法和疑问,积累办案经验。在一年的时间里杨丽娟共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余件,其中不乏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如肖某某非法经营案、方某某非法经营案,非法经营的数额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与量刑,所以需要认真梳理账目,而这类案件的涉案金额往往又十分凌乱,面对这种情况杨丽娟并没有埋怨或是退缩,而是加班加点理清思路,缕清账目,制作表格整理犯罪数额,也是通过整理账目,她发现了自己办案时思考问题的缺陷,扩展了办案思路,为自己以后办理此类案件积累了成功经验。

岗位在变,态度不变

杨丽娟说自己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在进入检察机关工作前,对一些具体的法律实务都一知半解,更何况是普通群众,而现在每年都有大量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这就需要我们走进校园,把法律知识带进校园,把真实案例讲进校园,让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从根源上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于是她踊跃报名参加了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并先后在嘉峪关市育才小学、嘉峪关市实验中学、嘉峪关市第五中学、嘉峪关市酒钢三中、嘉峪关市广播电视大学等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18年杨丽娟被甘肃省检察院聘为甘肃省“普法基层行”宣讲团成员,前往天水、渭源等地参加法治宣讲活动。她始终相信,作为一名检察人,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为社会贡献全部力量。

2019年12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岗位调整,杨丽娟来到了她在检察院的第二个工作岗位,担任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内勤,在这个岗位上她兼任着改革前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内勤工作,这是一个工作内容较为繁杂且综合性很强的岗位,为此她迅速转换自己的角色,坚持多听、多写、多记、多问、多思考的原则,用干一岗爱一岗的自信,耐心与各部门对接,完成案卷流转、数据查询、核对、报表报送、材料报送等工作,认真为部门工作服务,完成案件交接、会议通知、撰写工作总结、信息材料、办公用品的领用、报修等工作,通过她的辛勤付出与努力,现在的她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内勤,能够为部门干警组织服务好各项工作,也成为了部门负责人的得力臂膀。

努力学习,充实自我

在杨丽娟身上,我们总是可以看到青年人的朝气与拼搏,她始终认为,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又担任部门内勤,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优秀的人品道德和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还必须具有过硬的法律专业水平。为此,她不断给自己“充电”,不断丰富和更新业务知识,在工作之余,她始终把勤奋学习作为一切工作的动力,不管平时工作多么繁忙,从来没有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在2019年顺利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过党组织的考察,在2020年6月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预备党员。

面对未来,杨丽娟深知,几许汗水几许成果,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奋斗的目标。漫漫检察工作路,我们放飞了新的梦想,自当用实际行动践行无悔的誓言。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