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2020年11月13日上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2起拟不起诉案件,1起拟不批准逮捕案件举行公开听证,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博伟主持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等2起拟不起诉案件,郭某某、王某某涉嫌诈骗案等1起拟不批准逮捕案件的基本案情、证据采信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案件定性和拟不起诉、不批捕理由进行了充分阐述。随后,人民监督员就案情细节,法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方面进行现场发问,案件承办人进行解答,在全面了解案情后,3名人民监督员对3起听证案件发表了评议意见,认为本次听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作出不起诉、不批捕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修补受损的社会关系。
公开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宝”,今后市城区检察院将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努力形成不起诉、不批捕案件公开听证常态化,将检察权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