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三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不起诉案件社会监督力度,2020年7月23日下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三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范某某危险驾驶案、刘某某危险驾驶案、赵某某危险驾驶案等三起拟作不起诉处理案件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据、案件定性及不起诉依据做了全面详细的释法析理,参加听证的二名人民监督员、一名特约检察员针对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与证据、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逐一进行了分析回应,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也发表了相关意见,均认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不仅注重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认定,同时更加注重办理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决定。
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司法温度,最大程度保证了案件办理的公平正义,是程序正义的重要体现。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可以为案件处理提供重要参考,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有助于提升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今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会把公开听证作为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继续优化公开听证程序,健全主动接受监督的办案机制,力争实现检察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