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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项检查+类案监督”加强行政检察工作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实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零”突破

时间:2021-01-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重要作用,主动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监督法院执行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作为,打破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案“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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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多起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反映出,国土资源相关部门在对违法占地、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相关决定一直未能有效执行。市城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启动了“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通过与刑检部门联系,梳理刑事案件中存在的行政案件线索,之后走访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沟通交流,对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种类、执法程序、办案期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对2018年以来该局作出行政处罚后久拖未执的案件进行摸排梳理,共梳理出5件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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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过程中,该局提出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未做说明即将案卷材料退回,致使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无法进入法定程序。为了使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就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受理审查方面达成共识,畅通行政机关行政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渠道,市城区检察院专门邀请上述两家单位召开了研讨交流会。会上,市自然资源局就以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遇到的问题做了说明。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就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受理标准、审查程序等做了解释,并对以往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答复。会后,两家单位对于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办理达成了初步共识。承办检察官也就梳理出的案件中存在的违法情形与市自然资源局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将以往“文来文往”的传统做法,转变为“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增强了检察监督的接受度。

   为提高监督质效、增强监督刚性,市城区检察院对5件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违法情形进行了归纳整理,以类案监督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对办案程序、时限,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程序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通过前期的沟通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对于市城区检察院提出的相关建议表示认可。该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以复函形式回复表示:将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规范办案程序,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促进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城区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沟通联络,以“专项检查+类案监督”的模式开展其他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对各行政机关在日常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工作漏洞,以及人民法院在受理、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在充分研讨交流的基础上,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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