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近期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嘉峪关市看守所内举办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人民监督员、辩护律师、被告人、承办检察官参加了本次听证。
此次听证案件系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家属向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据此,本院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各位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以及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并提出拟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处理意见。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本案被告人无犯罪前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与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意对被告人不继续羁押、建议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处理意见。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采纳本院建议,对被告人予以释放。
本次听证会是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在羁押场所开展羁押听证活动,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羁押听证工作,检察机关讲证据、明法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充分化解了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需求新期待基础上,努力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做实做细羁押听证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释放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