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系本市第一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邀请公安机关承办人、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提高了案件办理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也增强了社会对该违法行为的知晓度。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对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等作了全面说明,指出犯罪嫌疑人冯某、罗某私自采挖锁阳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考虑到二人采挖锁阳的数量较少,采挖目的是自己食用而非营利,犯罪情节轻微,且二人主动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故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冯某、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你们是第一次挖锁阳吗?”
“以前有没有挖过?”
……
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等问题进行了发问。随后,经过认真评议,公安机关承办人、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并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体现了“少捕慎诉”和“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彰显了检察温度。
最后,犯罪嫌疑人冯某、罗某表示,他们正在积极地“现身说法”,也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向身边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更多“不明真相”的人知道,现在的锁阳已经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了,不能再随便采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