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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召开“国庆”“中秋”节前廉政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会

时间:2025-09-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防线,防止节日期间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事件发生。9月28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召开“国庆”“中秋”节前廉政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俊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伊万春作集体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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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文件,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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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全体检察人员要务必坚持“人情交往要有原则”,时刻提醒自己“小节”不容失守,“底线”必须坚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是检察人员,遵守纪律规矩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注意言行举止,确保廉洁过节。严防“舌尖上的腐败”,绝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有损个人形象的宴请。要净化“社交圈”,要警惕“指尖上的交易”,严禁利用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快递邮寄等隐蔽方式收送礼品礼金。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文明安全驾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不仅要严于律己,还要敢抓敢管,严格抓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过一个清廉、安逸、欢乐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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