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彰显检察担当的重要实践。近年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妇女权益保护重点领域,以刑事惩治、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监督为抓手,为妇女权益保驾护航。
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侵害妇女权益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侵害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犯罪行为,坚决斩断伸向妇女的“黑手”。近三年,市城区检察院扎实履行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王某某(化名)虐待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最终认定王某某妻子的伤害后果与其虐待行为存在关联性,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王某某因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聚焦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保障等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市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为权益受损妇女撑腰鼓劲。近三年,共办理涉妇女权益支持起诉案件26件26人,涵盖追索抚养费、劳动报酬、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等类型。雷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中,经调查查明,雷某某确系农民工,生活困难,且雷某某与丁某某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市城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件支持起诉,最终帮助雷某某追回17199元劳动报酬。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共利益受损问题,以监督促治理、以协作护权益。近三年,共办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针对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的案件线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在处置被家暴成员为妇女、儿童的涉家暴案件时,严格依规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权益,同时推动公安机关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对接,形成协同共治、共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下一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完善保护机制,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她”的前行之路,助力妇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勇敢追梦、绽放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