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不起诉案件社会监督力度,2021年3月9日下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四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博伟主持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对郭某某盗窃案、苏某某、年某某等3人故意伤害案、陈某某诈骗案、王某某故意伤害案等四起拟作不起诉处理案件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据、案件定性及不起诉依据做了全面详细的释法析理,参加听证的三名人民监督员听取了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在会上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四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公正合法,同意检察机关对以上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精神,促进了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实现了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程度保证了案件办理的公平正义,是程序正义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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