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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嘉峪关市检察院王云基同志荣获“服务群众”政法楷模荣誉称号

时间:2023-12-29 19:33: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做为民解忧的“服务生”

王云基,中共党员,兰州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十余年来,先后在法律政策研究、办公室、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岗位历练,因成绩突出,他先后获得全市“青年岗位能手”、全市优秀干部、团中央优秀学员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带领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为人民服务,是有理想者的理想,是有道德者的道德,是有作为者的作为。从检十余年,王云基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

“小案件”承载着“大情怀”

“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这是他铭记于心的座右铭。“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当事人已历经起诉、审判、执行多个环节,消耗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法之善者,如我在诉,他说,“执法为民是检察官的天然情怀,我们不仅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要做好司法服务,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法院明明判我胜诉了,为什么还是拿不回我的钱呢?”来递交民事执行监督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对他诉说着自己的困惑。

审查完申请材料后,他调阅了相关卷宗,仔细解决完监督案件后,为了实质性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他“突发奇想”,利用防疫期间核酸检测信息查找到“失踪”的被执行人,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通过多次释法说理,最大程度引导双方达成和解。最终,被执行人在办案环节偿还了10万元欠款,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僵持近六年的民事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小案不小办”,司法办案的同时,不遗余力落实“枫桥经验”,开展矛盾化解已经成为他的习惯性动作。相关工作做法不仅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还入选最高检法治栏目《案鉴》,并被中组部确定为全国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法治课。

“体民情”而后谋“护民生”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是检察公益诉讼最重要的价值追求,也是他的工作目标。他以公益之笔,描绘为民本色,以“微幸福”的积累,让群众有更多“沉甸甸”的获得感,为“民生检察”画卷增添缤纷色彩。

“大家注意啦!这家市场的秤都不准,东西买回家就缩水了!”某APP一条反映嘉峪关某市场长期存在“八两秤”的短视频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老百姓日常消费中的“缺斤短两”看似是小问题,实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着大民生。他决定管管大家身边的“闹心秤”。

通过组织部门干警前往本市多家集贸市场“暗访+明察”,发现多家集贸市场10余家商户、摊点使用的电子秤、指针称准确度不达标,还存在铅封被破坏的情况。为了画好守护公益“同心圆”,他带着收集的照片、视频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磋商,邀请人民监督员给检察工作出谋划策。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后,为督促加强集贸市场监管,他又与人民监督员、市场监管部门一起开展专项检查,刹住“八两秤”的歪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擦亮文明城市这张名片。

将监督的目光放在集贸市场的“秤”上,实则是校准老百姓心里对党和政府的“准星”。该案的办理被当年的《检察日报》3·15专题报道。

“小切口”作出了“大文章”

“案结事了+综合治理=海晏河清”。近年来,他主动拓宽办案思路,融入服务大局,办理的多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甘肃省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百强案例”,不断发挥参与社会治理的检察效能。

“这个地方好像发生了好几起盗伐、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李某某、杨某某涉嫌滥伐林木行刑反向衔接案中,在给市林业草原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该局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李某某、杨某某给予行政处罚后,他主动与刑检部门对接,梳理了本院近年来办理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发现辖区内防护林集中区接连发生多起盗伐、滥伐林木案件,造成森林资源损失。为了延伸检察监督触角,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他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意见,向管理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落实林长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相关单位采纳检察建议,制定《林草资源管护制度》,并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学法普法工作纳入林长制工作内容,压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为保证检察建议真落实,问题真整改,他又对政策法规落地、苗木复种、管护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和现场勘查,确认案涉地块已补种适合当地生态的沙枣树苗,并安排专人定期看护巡查,保证苗木成活。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当他把司法为民作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目标后,就会千方百计解民忧、纾困难,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来评判办案成效,充分彰显了“人民公仆”的鲜明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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