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是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监督;接受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二是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是根据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市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贯彻落实,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四是对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五是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六是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七是负责我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八是提出全市检察工作改革意见,以市委或市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和调研工作,及时请示、上报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九是负责我市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市委主管部门管理我市检察院机构编制。十是协同市委和省院有关部门管理和考核本院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法警的管理与考核;报请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部门负责人;依法任免检察官辅助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十一是组织和领导我市检察干警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检察干警的奖惩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处、政治部(保留法警支队牌子)。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865.1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36.63万元,增长7.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拨款的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8.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6.6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865.1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36.63万元,增长7.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拨款的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614.1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56.4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4.85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8.4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434.4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6.98万元,增长9.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5万元,增长23.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1万元,下降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数量的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2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台公务用车已达使用年限(2007年购置)且车况不佳,计划于本年报废换新。
4.培训费12.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76.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47万元,下降2.4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的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379.3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137.91平方米,价值1810.0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88.4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507.40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84.2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网络信息化设备、警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概况: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为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两类用途,由中央财政按照政法机关的客观情况,确定分配因素,计算分配各政法机关应得数额。合理利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紧张、装备不足的局面。为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
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及《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高检发发装字〔2016〕27号)文件精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务保障工作,确保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实施主体: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周期:2022年度
实施计划:该项资金于2022年底全部实现支出
年度预算安排:250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1.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2.强化检察科技装备建设,提升智慧检务保障信息化水平。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1.一般性转移支付0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实行全覆盖,自评对象包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基本支出1437.10万元,项目支出350万元。
我院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执行进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按季度填报绩效运行监控进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协调各业务部门,组织专人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并对上一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梳理、整改,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有效增强了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立项和经费支出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将再以后年度抓紧、抓好,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质效。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表
2.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
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一: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附件二:
省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
单位(部门)名称 |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
单位(部门)职能 |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2、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甘编办复字【2019】1号 |
单位(部门)基本信息 |
内设职 能部门 |
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处、政治部(保留法警支队牌子) |
编制人 员数 |
在职人员总数 |
其中: |
行政编制人数 |
事业编制人数 |
编外人数 |
67 |
62 |
62 |
0 |
0 |
部门基本制度建设情况 |
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工作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档案管理 |
上年预算情况(万元) |
预算批复数 |
预算调整数 |
实际支出数 |
执行率 |
年末结转结余数 |
1728.48 |
1793.37 |
1600.98 |
89.27 |
192.39 |
当年预算构成(万元) |
部门收入预算 |
部门支出预算 |
上级财政拨款 |
|
人员经费 |
1278.59 |
本级财政安排 |
1865.11 |
公用经费 |
222.57 |
其他资金 |
|
项目经费 |
363.95 |
收入预算合计 |
1865.11 |
支出预算合计 |
1865.11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部门管理 |
资金投入 |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
>=90% |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
>=90%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35%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10%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采购管理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规范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
人员管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96% |
重点工作管理 |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履职效果 |
部门履职目标 |
案件结案率 |
>=90% |
办案成本 |
预算内 |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法制宣传次数 |
>=8次 |
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 |
>=92% |
优化营商环境案件起诉数 |
>=20件 |
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数 |
>=5件 |
部门效果目标 |
社会影响力 |
提高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有效提高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检察干警满意度 |
>=93% |
来访群众满意度 |
>=90% |
社会影响 |
单位获奖情况 |
>=1项 |
违法违纪情况 |
=0 |
能力建设 |
长效管理 |
年度规划完备程度 |
完备 |
中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 |
完备 |
人力资源建设 |
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 |
完备 |
档案管理 |
档案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2年度) |
申报单位名称 |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
一级项目名称 |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 |
二级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
项目类型 |
延续性项目 |
资金用途 |
业务类 |
资金性质 |
一般公共预算 |
项目分类 |
其他项目 |
项目资金(万元) |
200 |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
200 |
省级财政安排 |
|
年度绩效目标 |
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强化检察科技装备建设,提升智慧检务保障信息化水平。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率 |
=100% |
购置办公办案设备完成率 |
=100% |
法律宣传活动举办次数 |
≥12次 |
参与社会治理检察工作完成率 |
=100% |
省院安排专项行动完成率 |
=100% |
质量指标 |
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质量 |
=100%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 |
≥80% |
|
|
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采纳率 |
≥90% |
直接侦查案件办结率 |
≥90% |
|
时效指标 |
采购工作及时性 |
及时 |
法律宣传活动开展及时性 |
及时 |
办理案件及时性 |
及时 |
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1%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挽回经济损失效果 |
明显 |
社会效益 |
检察建议采纳率 |
≥70% |
生态效益指标 |
打击生态犯罪,维护生态秩序 |
维护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配套设备到位率 |
≥70% |
跨部门协作机制健全性 |
健全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检察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2年度) |
申报单位名称 |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
一级项目名称 |
执法办案费 |
二级项目名称 |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
项目类型 |
延续性项目 |
资金用途 |
业务类 |
资金性质 |
一般公共预算 |
项目分类 |
专项工作经费 |
项目资金(万元) |
94 |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
0 |
省级财政安排 |
94 |
年度绩效目标 |
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保障必要的办公条件,以保证检察机关日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检察人员综合业务素能。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维护设备设施数量 |
=50个 |
参加培训干警人次 |
≥20人次 |
保障供暖月数 |
=5个月 |
保障水电供应月数 |
=12个月 |
质量指标 |
设备设施完好率 |
≥98% |
培训考核通过率 |
≥95% |
水电暖供应率 |
=100% |
时效指标 |
维修维护及时性 |
及时 |
培训完成及时性 |
及时 |
水电暖缴费及时率 |
及时 |
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2%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率 |
=100% |
培训对象业务专业水平 |
提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
健全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