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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时间:2021-02-18 09:35:29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为进一步落实“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的要求,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密落实餐饮行业、商超等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自2月2日起,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主动出击,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重点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医院、超市等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节前检查,全方位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公益保护,守护百姓身体健康。

专项检查中,工作人员以年货市场热销的冷链食品、散称食品、禽蛋肉类等为主要对象,重点检查了食品是否严格按照储存条件进行贮存,食品包装、标识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霉变食品等违法行为,并仔细查验了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报告等资料台账,对库存及在售产品进行了排查,确保所售食品安全无隐患。

工作人员还重点检查了餐饮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等方面主体责任情况,特别是餐饮单位冷链食品安全。对冷链食品是否闭环管控,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佩戴口罩、消毒测温、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是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经营场所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材料进货台账、现场操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要求冷链食品经营者和餐饮企业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把好质量关。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进货台账及查验报告不全,部分在售商品即将过期,环境卫生较差,体温登记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市场监督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防控措施,加强源头管控,要求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多措并举,严防疫情输入,消除安全隐患,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此次检查,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农贸市场、商超、餐饮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理念和疫情防控意识,为维护节日期间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今后,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进一步加大与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机关的交流、合作,积极摸排危及食品安全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通过多部门通力配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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