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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张某甲、白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时间:2024-12-30 09:07: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基本案情】

嘉峪关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放火案时,发现案件被害人及家属“因案致贫”线索,遂依职权开展调查核实。火灾致张某甲及其父亲某乙不同程度烧伤某乙经救治无效死亡。张某甲右手烧伤致右拇指、右食指肌腱坏死、断裂,张某乙妻子白某某为挽救张某乙的生命债台高筑。被告人何某某赔偿能力,导致张某甲、白某某生活陷入困境。

【履职情况】

为防止病误影响被害人身体机能恢复,检察机关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报市委政法委审批,张某甲、白某某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为进一步帮助被救助人走出生活困境,与市妇联、社区等单位联合开展综合救助,市妇联分别向救助家庭发放“家家幸福一元捐”公益救助金2000元,社区发放慰问金1000元。嘉峪关市检察院在回访过程中了解到,目前张某甲已使用救助金陆续进行后续康复治疗手术,白某某的生活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典型意义

本案系“全省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案件依托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在司法救助的基础上协同妇联、社区等单位对困难妇女、残疾人予以多元化社会救助。检察机关协同妇联、社区等部门共同开展社会帮扶,有力促进解决被救助家庭的困难问题,有效提升了司法救助效果,让特定群体更好地感受到检察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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