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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检察】打击防范婚恋交友类诈骗犯罪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这样做

时间:2023-12-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切实打击婚恋交友类诈骗犯罪,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高站位,积极行动,多措并举严打防范,今年以来,共起诉婚恋交友类诈骗犯罪15件,为被害人追回损失20余万元,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夯实工作基础

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婚恋交友类诈骗案件高发多发现状,定期组织业务干警召开理论学习暨业务研究交流会议,充分认识婚恋交友类诈骗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定的危害,研讨典型案例,交流此类诈骗案件所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深入分析婚恋交友类诈骗犯罪的作案手段和侦查取证要点,进一步增强反婚恋交友类诈骗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能,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办理夯实坚实的工作基础。针对此类犯罪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量身定制剧本,包装虚构性别、年龄、长相、身份,迷惑受害人建立婚恋交友关系,骗取受害人财产的共同特点,城区检察院整合人力资源,组织办理电诈案件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通过以案说法、悉心带教的形式定期向年轻干警传授办案经验,将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切实提升业务素能,高质高效打击婚恋交友类诈骗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深化职能,依法严打

   积极追赃挽损

城区检察院深化职能,在办理婚恋交友类诈骗案件中履职尽责,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对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的婚恋交友类诈骗犯罪嫌疑人坚决依法严打,以惩治犯罪护航群众平安。如在办理陈某某诈骗案时,鉴于其犯罪地在境外缅甸,且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刑法》及“两高”司法解释,对其依法提起公诉,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同时,城区检察院将追赃挽损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力争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通过释法说理多次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其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如在办理程某某诈骗案时,经过检察机关反复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被害人近12.5万元全部损失,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增强打击质效

城区检察院能动履职,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加强同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针对此类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入罪标准、追赃挽损、证据收集等问题,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高办案质效。同时,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城区检察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在侦查机关已经获得的证据基础上,核查有无漏犯或遗漏犯罪事实等情况,注重对漏犯的追捕、追诉,及时审查证据,对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快捕、快诉,节约司法资源,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增进人民福祉。



宣传引导,惩防并举

筑牢反诈防线

城区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把打击犯罪与溯源治理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引导。一方面,借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线上推送婚恋交友类诈骗相关典型案例,发布“七夕反诈”专题系列视频,传播反诈知识,进行反诈预警。另一方面,借助“6.29”全国反诈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等线下宣传活动,通过解读国家政策、开展反诈骗预防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回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反诈防骗意识。同时,针对未婚青年群体,“靶向”宣传婚恋交友类诈骗的作案手段、辨析方法和预防方式等知识,引导群众下载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等“反诈神器”,筑牢反诈防线。



延伸触角,强化监督

推进综合治理

城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能动性,在依法打击婚恋交友类诈骗犯罪的同时,聚焦重点环节,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城区检察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检察监督实施意见》,不断推进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对于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及时审查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并跟进处理情况,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达到“1+1>2”的聚合效果。打击是关键,预防是根本,城区检察院立足“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坚持能动履职,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机制性、突出性问题,做实做深做细治理工作,保护好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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