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食坚持不住?运动又太辛苦!最近,不少减肥者的心被一款宣称喝了就能爆瘦十几斤的“快速燃脂”咖啡所打动。但是,这种咖啡很有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成分,危害身体健康。近日,经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10日,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陈某、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12月,经营美甲店的陈某从好友赵某处购得一款“快速燃脂”咖啡,在没有查验生产厂家、进货凭证的情况下,即在个人短视频社交平台账号内发布该咖啡具有减肥功效的广告,吸引消费者购买。2024年1月,部分消费者购买服用该款咖啡后出现头晕、恶心、口渴等不良反应,遂以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为由将陈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陈某涉嫌刑事犯罪,遂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经检测,陈某销售的咖啡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属于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经查,陈某和赵某没有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且不能提供销售的相关食品来源,二人分别因销售咖啡获取违法所得4980元和3000元。
2025年2月18日,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陈某、赵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规定,销售明知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二人行为已经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月26日,城区检察院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经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