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系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对全市刑事、民事、行政、公益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察委等侦查(调查)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危害公益的进行调查核实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共有编制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15人。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I
(三) 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623.5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13.47万元,增加22.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增加,公共安全支出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4.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9.4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623.5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13.47万元,增加22.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增加,公共安全支出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61.3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3.1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
6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0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364.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27万元,增长2.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1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5万元,增加69.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1.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3.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加0.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比例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城区院没有车辆编制,无法购买车辆)
4.培训费1.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23万元,增加14.11%,增加的主要原因业务培训增加。
5.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45.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8万元,增加0.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的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6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7.2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2年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20万元,主要为同步录音录像专用设备、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智能监委会设备,均以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选定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作为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重点项目,项目名称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概况是高度重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精准打击网络新型犯罪。保障最优营商环境建设,在以法治力量呵护企业成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经济运平稳运行;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深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并强化民事执行监督,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帮助更多弱势民事主体依法维权;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对行政处罚执法活动和行政机关执行活动监督,建立线索移送和结果反馈制度和法院裁判与检察监督信息互通等机制;不断拓展公益诉讼范围,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为加速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立项依据是《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277号、《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主体是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实施计划针对重特大案件、突发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舆情案件领导亲自督办指导工作,依法依规办理立案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2022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预期总体目标是全力保障云桌面、检察专线网络安全更新;通过购置专用设备、全力保障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项目的实施;以及2022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案件讨论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不少于5场、法律宣传知晓率达到95%以上;本部门党建教育达到5次以上;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1. 一般性转移支付0万元。
2. 专向转移支付0万元。
3.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从实际出发,研究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检察业务经费保障资金的使用,对项目的开展进行可行性分析,对2021年的预算执行情况逐条讨论,把资金落到实处,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要求,安排实施各项经费的保障和装备采购,保证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有序开展,切实提高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 个,涉及财政支出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1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表
2.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表
2.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